2. 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PC〔2017〕GK014号;
2.2 招标内容:云南省普洱监狱技防系统隐患整改,主要建设内容如下:1.周界外围视频监控系统;2.枪库报警及周界防范系统;3.应急指挥广播系统。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2.3项目预算:138万元
2.4完成时间:2018年3月1日前完成。
2.5质量保证期:信息化系统建设完成的前三年期间,要求三年免费维保,相关费用在投标时应包含于设备总价中。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格;
3.3、本项目建设场地位于高度戒备的男性重刑犯监狱监管范围之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本项目属于“有特殊要求”、“受环境限制”项目。根据司法部监所监管安全的相关规定,结合近期相关监所监管人员逃脱的警示,为确保监狱监管安全,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在购买标书前,需与云南省普洱监狱签署保密协议;并在购买标书时需出示签署的保密协议原件。 [保密协议在云南省普洱监狱签订,签订时需加盖公章(请携带公章)];
3.4、省外企业需提供云南省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公司的证明文件;
3.5、供应商应具有完成本次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维护其正常运行的能力,在本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具备良好的技术服务和维护保养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要求出售货物的备件、专用设备和技术人员)能够快速提供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要求提供系统设备使用培训与维护培训,如设备出现故障,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响应服务给予维修解决;
3.6、对本项目招投标范围内的部分产品实施需与一期信息化后端进行对接并实现与原云南省普洱监狱狱信息化建设工程的所有业务系统进行无缝整合。由承包人实现本次集成项目的各子系统的电气接口、通迅协议、数据接口及各子系统的联动功能的集成。并恢复一期信息化各系统原有功能,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7、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云南、信用普洱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记录、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查询时间为开标后至评标前。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1日至2017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国家法定假日除外),到普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六楼领取招标文件(地址:普洱市石龙路与普洱大道交叉路口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6-24楼)。
报名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件三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5)有效期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
(报名时还需携带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2★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见本公告4.1条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2月1日8:30-9:00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普洱市思茅区石龙路与普洱大道交叉口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02开标室。
5.3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日9:00时,开标地点为: 普洱市石龙路与普洱大道交叉路口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4楼402号开标厅)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